借還圖書程序
1.凡本校教職員及學生,均可借書。
2.圖書借閱期為一星期。學生借閱圖書,以一冊為限。
3.學生所借圖書,須在指定日期前歸還。
4.借書期滿,學生可以續借一次,為期一星期,但須親自攜書到館辦理手續。
5.學生須妥善保存所借出之書籍及相關附件,如有遺失或損壞須負責賠償。
6.學年完結前,所有借書人均須繳還所借圖書,以便圖書館進行盤點工作。